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7

167.他们的太阳在

167.他们的太阳在我们看来是一颗星星,但在那里显为火焰色,有我们太阳的四分之一大。按我们地球上的天数来算的话,他们一年约有200天,一天15小时。这个星球本身是星空中最小的星球之一,方圆不到500德国里。这些观察是天使们通过对比在我或我的记忆里所看到的有关我们地球的事实作出的。他们以天使的观念得出这些结论,天使的观念使他们能立刻根据别处的空间和时间精确测量出空间和时间。天使的观念因是属灵的,故远远超越世人的属世观念。

注:1德国里相当于6.64英里。

属天的奥秘 #4063

4063.“雅各听见

4063.“雅各听见拉班的儿子们有话说”表属于“拉班”所表良善的真理,相对于主由此在属世层中所获得的良善而言,是何性质。这从“儿子”的含义和“拉班”的代表清楚可知:“儿子”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节);“拉班”是指来自共同家族的旁系良善(3612, 3665, 3778节),因而是指诸如服务于引入纯正良善与真理的那类良善(3974, 3982, 3986e节),在此是指已提供如此服务的良善,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它的分离。“雅各听见的话”在内义上就表明相对于主在属世层中所获得的良善而言,这类真理的性质。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可以看出来,因为它们都是愤怒的话,拉班的儿子声称雅各把他们父亲所有的都夺了去,并且雅各见拉班的脸色不如从前。“雅各”代表主的属世层,在前一章代表其中的真理之良善(参看3659, 3669, 3677, 3775, 3829, 4009节)。
从前一章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拉班”所表示的良善相对于“雅各”所代表的真理之良善是何情形。我们可通过人重生的状态进一步说明这一点,就代表意义而言,人重生的状态也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当人正在重生时,主将他保守在一种居间类型的良善中。这种良善是为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而服务的;不过,一旦这些良善与真理被引入,这居间良善就与它们分离。凡对重生和新人有所了解的人,都能明白,新人完全不同于旧人;因为新人拥有对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情感,这些构成其快乐和幸福的感觉;而旧人拥有对世俗和尘世事物的情感,这些构成其快乐和愉悦的感觉。所以,新人关注天上的目的,而旧人关注世上的目的。由此明显可知,新人完全不同并迥异于旧人。
为了将人从旧人的状态引入新人的状态,人必须脱去对世界的贪恋,披上对天堂的情感。这一过程通过无数手段实现,这些手段唯有主知道,其中许多手段,主也会让天使知道,但只有极少数手段为世人所知。尽管如此,所有这些手段,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在圣言的内义中被揭示出来。因此,当人从旧人转变为新人时,也就是当他重生时,这一过程并非如有些人所想的那样瞬间完成,而是要历经多年。事实上,这个过程甚至贯穿人的整个一生,直到临终。因为他的贪恋必须被根除,对天堂的情感必须被植入,并且他必须被赋予之前从未拥有,甚至几乎前所未闻的生命。因此,既然他的生命状态必须被大幅度地改变,那么他就必须长期被保持在一种居间良善中,这种良善既具有对世界的情感,也具有对天堂的情感。他若不被保持在居间良善中,绝不会允许天上的良善与真理进入他自己里面。
这种居中或居间良善就是“拉班及其羊群”所表示的。不过,人只是在这居间良善提供具体功用期间被保持在它里面。一旦完成服务,它就被分离出去。这种分离就是本章所论述的主题。这居间良善的存在,以及它提供其功用之后的分离,可通过每个人从小到老所经历的状态变化来说明。众所周知,在生命的每个阶段,如婴儿期,童年期,青少年时期,成年期和老年期,人的状态各不相同。人们也都知道,当人进入少年时期的状态时,他便脱去婴幼儿时期的状态,扔掉它的玩具;当进入青年时期的状态时,他会脱去少年时期的状态;当进入成年状态时,反过来又脱去青年时期的状态;最后当进入老年状态时,他又脱去成年的状态。人若认真思考一下,还能意识到,生命的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快乐,并且他藉着这些快乐通过连续阶段被引入下一个阶段的快乐;这些快乐服务于这一目的:把他带入下一个阶段,直到最终他被带入老年的聪明和智慧的快乐中。
由此明显可知,当披上一种新的生命状态时,之前的事物总是被抛在身后。不过,这个比方只能说明这一点:快乐仅仅是手段,当人进入下一个状态时,它们就被抛在身后。而在人重生期间,他的状态变得完全不同于他之前的状态;主不是以任何属世的方式,而是以一种超自然的方式将他引向这种状态。若非藉着唯独主所提供的重生手段或媒介,因而通过所提到的居间良善,谁也达不到这种状态。一旦他被带入这种状态,也就是说,在这种状态下,他不再以世俗、尘世和肉体的事物为目的,而是以天上的事物为目的,那么这居间良善就被分离出去。以某种事物为目的,就意味着爱这种事物超过其它任何事物。
注:3986e节,即3986节末尾,e表末尾。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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